另一方面,越是有实力的经纪公司,给出的条件也就越苛刻。

        合同年限基本都是五年起步,有些大公司更是动辄七八年的,直接张口就是十年的都有。

        吕依兰又不是要给女儿签卖身契,怎么可能同意这种霸王条款。

        更别提那些分成协议,基本都是三七开起步。

        二八开一九开更是不少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吕依兰要是签了,阮琳估计就只有被人家吃干抹净的份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这次在接触了重燃文化之后,虽然他们公司本身还处于起步阶段,但却比较实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合同条款相对而言都能接受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是公司内部提供的资源,比如李珞的《小欢喜》《开端》这样的项目,那么阮琳的收益就是跟公司四六开,公司拿六成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是公司对接外面的业务和项目,交给阮琳来负责,则按照五五开来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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