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虽然跟文阅集团签署了白金合同,但再怎么说,只要你把作品发到启点,依靠文阅集团的渠道把版权卖出去,都得跟人家分钱。
一般的作者没有其他人脉,需要背靠平台才能卖出版权,那分钱也是应有之理。
但李珞身边就有一个影视公司的CEO在,那又何必舍本逐末?
之前《小欢喜》的妥协,纯粹是因为李珞在版权开发潜力这方面,还没有任何成绩作为背书。
直接卖给应志诚,就算应志诚肯买,董事会也未必同意,最终的价格也高不到哪里去。
而有了启点的成绩和文阅集团的背书,再加上与政府合作的征文奖项,便自然而然的抬高了《小欢喜》的版权价值。
但是。
一旦《小欢喜》的改编电视剧能够大火,李珞在这一块证明了自己的实力,那后续的短篇改编影视版权,再想要出手,那难度就小得多了。
直接绕过文阅集团,和应志诚这边做对接,也是完全没问题的事情。
只是应志诚之前还对他的这篇新的短篇题材有所顾虑,更希望李珞延续《小欢喜》的风格。
要是到时候《小欢喜》爆火了,那再来一部同类型题材的电视剧,哪怕成绩不如前作,也有基本的流量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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