吹风机呼呼地吹出热风,把Sh漉漉的发丝吹得蓬松。我捏起其中一绺已经快要及腰的长发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有些失神。
这头长发,我已经留了整整三年。
高中的时候我明明最喜欢俐落的短发,洗完头五分钟就能吹乾,整个人清爽得不得了。可是自从跟陈冠宇在一起後,他就若有似无地提起。
雨婷,你不觉得nV生留黑长直最漂亮、最有气质吗?千万不要去剪头发,也不要去沙龙烫什麽奇奇怪怪的造型,现在这样最完美了。
那时候的我,把他的审美当成了自己的最高指导原则。为了维持他眼中最漂亮的模样,整整三年,我任由头发越来越长,哪怕发尾分岔、哪怕洗头变得像一场酷刑,我都SiSi按捺住想走进美发沙龙的冲动,固执地保持着一成不变的发型。
我以为这叫双向奔赴的Ai,直到两年前那个闷热无b的盛夏午後。
回忆像是被点燃的旧底片,带着b人的燥热感在脑海中滋长。
那天的台北高温飙破了三十八度,租屋处的冷气刚好坏了,房间里闷得像个大蒸笼。我正坐在书桌前准备期末考,厚重的长发像是一条密不透风的毛毯SiSi围在我的脖子上,汗水顺着颈间不断下滑,刺痒得让我根本无法专心。
呼……真的好热。
我实在热得受不了了,转身在cH0U屉里翻找了一下,翻出了几条五彩的布橡皮筋。我如获至宝,赶紧把那头厚重的长发一GU脑地抓了起来,在脑後高高地紮了一个清爽的马尾。
当脖子终於吹到电风扇的风时,我忍不住舒服地叹了一口气。
就在这时,陈冠宇提着饮料推门进来。他一抬头看见我,原本还算平静的脸sE瞬间沉了下来,眉头紧紧锁在一起,连手里的饮料都重重地砸在桌上。
你g嘛把头发绑起来?他的语气里满是毫不掩饰的不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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