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拉克斯游过河把行李叼过来,她打开酒囊给他灌酒,然后把皮鞍套在它身上,骑在它身上,带着母猪们开始放牧。
菲拉克斯野性很足,她得看着它,不然它可能会杀死羊、鸡,甚至是人,它这么雄壮,就是因为吃过很多肉。
猪是很爱干净的动物,不到迫不得已,它们是不会在睡觉的地方排泄的,所以她一天要带它们出来吃、排泄三四次。
现在只有十几头猪,还比较清闲,但到了秋天,母猪们下崽,猪群就会变成上百头。
母猪生育后还要与其它母猪隔离开,否则相互间会打架,攻击幼崽,那时的工作量会非常大。
土地经过了近一年的荒废,到处都是牲畜们可以吃的食物,在靠近海边的一片牧草从,她停了下来,等它们吃。
菲拉克斯又爬上一头母猪,交配起来,她去扯猪耳朵也拉不下来,她只能放任。
等到秋天,它会有非常非常多的后代了。
猪群们吃食时,她一直关注着海面,搜寻阿里翁的身影。
家里的土地非常大,这原本是属于好几户农庄的地,有橄榄园、葡萄园、小麦田,奴隶们在收拾着田园,恢复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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