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时分家的时候,林为森是先分出去的,家里给他盖了房,分了三亩地。都不是好田。林为森只想快点分家,他也不在意吃点小亏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老大和老二分家,老大和老二都是新盖的房子。只是老两口被分给了老二,将来老两口的宅基地和土地也属于老二。

        老二就觉得自己吃亏了,凭什么父母年轻时帮大哥带孩子,到老了却要他养,这不公平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哥要把宅基地改成他的名字,老二要求大哥给两百块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嫂并不愿出这笔钱,两家一直僵持在这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琼华觉得劝大伯母太难了,尤其大伯母跟妈妈只能算是面子情。还不如他们家直接借钱给大伯,让他明天就带二伯去把土地证过户。

        要说林琼华这么好心帮大伯也是有原因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上辈子爸爸死后,她和妈妈要去外地讨生活,可是家里的拆迁款被爸爸投资亏光了。他为了多赚钱,还借了董亮的钱。妈妈拒绝董亮的告白,对方要求她还钱。她只好将家里仅有的存款都给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身无分文,娘家又不帮衬,还是大伯和大伯母看在死去兄弟的份上,给了她们两百块钱过渡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是这两百块钱,她和妈妈估计得露宿街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琼华记得这恩情,这辈子有机会,她想还了这人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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