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斯没有外围投射,是个极度依赖突破的球员,在打法上和詹姆斯算是异曲同工。
不同的地方是,詹姆斯靠身体,但是罗斯靠速度。
这直接就打在了骑士队的七寸上。
老帕克有对抗有经验,但唯独脚下慢,在罗斯面前直接变身德里克·费舍尔。
内线的话,瓦莱乔篮板能力不错,防挡拆能力在线,非常擅长假摔。
但是他和老帕克一样脚也慢,而且做不到像奥尼尔那样防守覆盖禁区。
这带来的结果就是,罗斯只要开始突破,骑士队就不得不收缩防守,可是一收缩,公牛队整个进攻就被盘活。
罗斯的组织能力算不上多出色,但是他突分那一下还是很稳的。
第一节战罢,双方打成24平。
嗯,只是第一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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