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就是弗莱的市场价格要比霍伊斯高得多,在800~1000万的年薪之间,用这个价位签一个替补球员太过奢侈。

        接着就是邓,正如康宁汉姆所感受到的那样,邓对继续留在克利夫兰的兴趣不是很大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前他被交易来骑士队也不是他的个人意愿,更多是因为公牛队当初要避税。

        罗斯年年赛季报销,公牛队争冠无望,加上新版劳资协议的奢侈税惩罚力度,才促使公牛做了那笔交易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邓更想去大城市,而不是留在克利夫兰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他想去大城市的理由也有些无解。

        邓除了打球外,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身份:房地产投资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般NBA球员都喜欢把球投资到新兴科技领域,比如电影制作公司之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邓对当房地产大亨情有独钟,他之前只是在非洲和伦敦搞,现在很喜欢在米国搞。

        克利夫兰这个地方除了环境好,还有一个点就是医疗发达,你要是投资医药还行,房地产那真就是相当于在鹤岗投资房地产,稳赔不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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